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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興修水利。江南河湖眾多,是全國有名的魚米之鄉(xiāng)。轄區(qū)里的吳淞江,流經(jīng)蘇、松兩府,穿過吳縣、吳江、昆山、青浦、嘉定,因為長期得不到治理而淤塞。前任地方官多次疏通,都沒有什么實際效果。每當雨季,這里的江水就如脫韁野馬,淹沒周圍農(nóng)田、房屋,老百姓深受其害。由于水深不夠,大型船只無法正常通航,影響了交通運輸、經(jīng)濟發(fā)展。海瑞通過民間走訪與實地勘察,決定疏浚河道,正好此時受災(zāi),有許多饑民,他們聚集在一起,連生存都是問題,很有可能鋌而走險。海瑞靈機一動,想出三百多年后羅斯福用過的“以工代賑”,既找來了勞動力,又解決了賑災(zāi)問題。隆慶四年(公元1570年)正月初三日至二月二十日,海瑞整修吳淞江八十余里;二月初九日至三月底,又帶領(lǐng)大家治理白茆河。此次工程消耗銀兩僅五六萬,都來自貪官污吏的贓款,或者愛心人士的捐款。老百姓沒有增加負擔,便解決了水患。
海瑞的改革觸動了權(quán)貴利益,他們?yōu)榱俗约旱奶貦?quán)、財產(chǎn),紛紛上書彈劾海瑞,要求朝廷把他給罷免。刑科給事中舒化指責海瑞是個奇葩,建立的制度都“非人情”“創(chuàng)新奇之法”“出尋常之外”,建議讓他當個閑職就可以,不應(yīng)該掌握實權(quán),否則“禍害百姓”。吏科給事中戴鳳翔受徐階指使,彈劾海瑞“庇奸民,魚肉縉紳”“勾結(jié)倭寇,攻陷城池”,這都哪跟哪啊,戴鳳翔口中的奸民,就是那些告發(fā)地主侵占土地的農(nóng)民,被魚肉的縉紳,是那些清丈土地后,利益受損的地主;而所謂的勾結(jié)倭寇,更是子虛烏有。海瑞向來剛正不阿,列舉大量事實,反駁戴鳳翔的胡說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