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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在某些條件C下,任何一個說出“史密斯,我在此許諾付給你五美元”的語詞(句子)的人都是在許諾付給史密斯五美元。
在“條件C”這個類目下都涉及了哪些東西呢?所涉及的將是所有這樣一些條件,這樣一些事態(tài),對于說出那些語詞(句子)以構(gòu)成一成功的許諾行為來說,它們是必要而充分的條件。這些條件包括如下一些因素:說話者是在聽者史密斯的面前,他們都是意識清醒的,都說英語,都是認真的。說話者知道他在做什么,不是在藥物的影響之下,沒有被催眠或是在演戲,不是在開玩笑或報告一事件,等等。這個一覽表無疑會有幾分不確定,因為許諾這個概念的界限,像自然語言中大部分概念的界限一樣,是不那么精確的。[3]但有件事是清楚的,不論這些界限可能會怎樣的不明確,無論確定邊緣情況可能會怎樣的困難,那些條件——它們決定了一個人說出“我現(xiàn)在許諾”可能被正確地認為是做出了一種許諾——肯定是經(jīng)驗條件。
因此讓我們增加一個作為額外前提的經(jīng)驗假設(shè),即這些條件如愿以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