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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領導與領導力的區(qū)別
領導與領導力的區(qū)別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定義的“屬性”不同,學者一般把領導定義為“一種過程”,而把領導力定義為“一種能力或能力體系”;二是定義“種差”所規(guī)定的內涵不同。領導關注的焦點是在實現群體或組織目標的特定情境中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互動過程,而領導力關注的焦點是領導者吸引和影響被領導者從而實現群體或組織目標的能力。就此而言,領導力是領導的一個子系統,是從領導者角度詮釋領導學的理論體系。
四、對領導力的異化與曲解
領導力是任何組織中都不能欠缺的一種能力,同時也是一門藝術。但是,在我國當前無論是政府機構,還是企事業(yè)單位,都在領導力方面存在一些問題。
(一)異化為“權謀力”
受到兩千多年來殘酷封建政治斗爭史的影響,脫胎于法家思想的帝王術及其權謀理論成為時下不少人眼中流行的領導理論。與之相應,領導力也被簡單理解為“識人之術”和“馭人之術”。走入這一誤區(qū),一方面是由于以“厚黑學”和“屠龍術”等為代表的權謀理論披著“領導力理論”的外衣大行其道;另一方面也是把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固化為一種人身依附關系,而忽視了領導與下屬之間的互動與影響。因此,正確理解和有效培養(yǎng)領導力的一個重要前提,是要正確理解領導者與追隨者之間的關系,即作為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分工與協作關系,肅清封建權謀理論的不良影響。